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法案委員會自7月開工,於前日完成工作,合共舉行12次會議。
有報章專欄引述議員批評委員「議事過於認真」,對最後開12次會議感到「無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昨日反駁,指出北部都會區面積及人口規模龐大,草案條文涉及17條現行法例,議員審議時須參考5條附例草稿、公告及技術備忘錄等,審議30小時「一點都不多」。
梁美芬強調,會前已提醒委員細審條文,以免重蹈「安全帶」附例出錯的覆轍。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法案委員會7月開工,前日完成12次會議。有議員批評審議「議事過於認真」,委員會主席梁美芬反駁,草案涉及17條現行法例,審議30小時「一點都不多」。
立法會《北部都會區發展條例》法案委員會自7月開工,於前日完成工作,合共舉行12次會議。
有報章專欄引述議員批評委員「議事過於認真」,對最後開12次會議感到「無奈」。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昨日反駁,指出北部都會區面積及人口規模龐大,草案條文涉及17條現行法例,議員審議時須參考5條附例草稿、公告及技術備忘錄等,審議30小時「一點都不多」。
梁美芬強調,會前已提醒委員細審條文,以免重蹈「安全帶」附例出錯的覆轍。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