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於週四(10月29日)宣佈,不會再推行於山頂(太平山)盧吉道及夏力道一帶的燈光項目,並指示香港旅遊發展局(旅發局)盡快拆除已安裝的裝置,將該處恢復原狀。

旅發局及旅遊委員會同日就該項目向中西區議會提交文件,交代項目安排、撤回決定的原因,以及此前研議的各項改良措施。

發展局局長黃偉儀回應傳媒時稱,項目「剛開始推行」,「只進行了部分工作」,「尚未投入營運或進行維修保養,所動用的資源有限」,並指有關資源「是早前行撥給旅發局的」。她又指,即將拆卸的燈飾裝置可轉作旅發局其他項目使用。

居民反對山頂燈光項目,政府決定取消並拆除裝置 圖片:Benh LIEU SONG Flickr /CC BY-SA 4.0/Wikimedia Commons

文件指出,項目原定於山頂盧吉道及夏力道一帶的步道,沿線10個指定地點安裝小型燈光裝置,計劃持續一年。旅發局曾就沿線觀景點數目、持續期及掛燈樹木數目等作出研議,包括將觀景點由10個減至7個、持續期由一年縮短至2月底,以及將掛燈飾的樹木數目由過半大幅減至24棵。

政府及旅發局曾安排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實地考察,並研究各項改良措施。文件認為,即使大幅縮減規模,仍然難以完全消除居民及行者的疑慮。文件引述指:「即使盡力保留最具特色的設計元素,我們亦憂慮難以完整呈現原初的設計概念與燈光效果」,這將折損整體體驗及吸引力,未必能達至推動旅客重遊特區、延長停留時間的原定目標。

【評論】山頂本是香港的地標,居民對此地方的景觀、環境、寧靜,理應有話事權。當局在收到公眾反對後,花時研究「縮減版」,最終仍決定收手,方向沒有錯。但值得問責的,是當初的決策機制:一個會影響周邊居民生活與景觀的項目,事前有沒有做過真誠、公開、雙向的諮詢,還是等居民已經反對到不能再反對,才回頭「研究改良」?這個流程,以後為什麼不可以先做?——小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