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早前拘捕了7名警務人員,指控他們涉嫌在過去8年利用户口進行洗黑錢活動;其中兩名人士另被指將自住的按揭物業出租,涉嫌詐騙。

今日(6日),一名已遭停職的警員及一名女子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兩人同被控一項欺詐罪名,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7日再訊。

兩被告分別獲准以2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開香港,並須到警署報到。

執法者自身涉案,警隊內部監管機制如何運作、警司有否就今次事件向公眾交代,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