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7日)發布有關智能眼鏡的指引,協助公眾瞭解誤用智能眼鏡可能帶來的個人資料私隱風險,並就使用時應採取的行事方式作出提醒。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智能眼鏡或可令他人難以察覺下被拍照、錄影或錄音,從而令過度收集個人資料、或以隱蔽方式收集個人資料的風險有所上升。鍾麗玲指出,智能眼鏡所收集的照片、影像、聲音及其他資料,更有可能獲AI系統分析及處理,「從而帶來額外的私隱風險」。
公署提醒,用戶使用智能眼鏡時,若涉及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必須留意並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相關條文,同時須以尊重私隱的態操作有關裝置。
使用前:睇清私隱政策、調好設定
該指引要求用戶在使用智能眼鏡之前,先須詳閱產品及服務供應商的私隱政策,掌握產品將如何使用相關資料、資料保留時長,以及會否與第三方共享。
公署亦提醒用戶檢視私隱設定,把所收集資料與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分享的範疇盡可能收窄。
使用時:避免隱蔽攝錄
指引建議,於公眾合理期望享有私隱的場所,如醫院、診所及更衣室,切勿使用智能眼鏡或啟用攝錄功能。
公署同時強調,絕不應以智能眼鏡從事任何違法行為,包括拍攝私密影像及在受限制地點進行攝錄。就拍攝或錄影目標人士一事,指引建議在使用前先通知對方;在收集資料時,只應收集擬使用目的所需的個人資料,並避免過度或持續攝錄,如非必要亦須關閉攝錄功能。
事後:刪除及審慎分享
公署進一步提醒,於在網上或向第三方分享由智能眼鏡所攝錄的照片、影片或錄音之前,必須審慎考慮會否構成在未經他人同意下披露他人的個人資料,同時刪除已不再需要的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