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餐飲集團近日先後接獲超過30封恐嚇信,信件內附一張印有骷髏頭圖案及「有毒」字樣的A4紙,並夾雜白色粉末,波及尖沙咀及將軍澳多個地點,引起多間店舖及附近居民恐慌。警方經調查後確認,事件源於該集團與觀塘一間裝修公司涉及逾百萬元的工程費糾紛,有關信件屬非法收數手段。
事件經過
一名職員與一名保安員於10月6日向警方報案,稱該餐飲集團在尖沙咀的分店與辦公室各收到一封恐嚇信。油尖警區刑事支援隊第一隊督察吳子筠指出,爆炸品處理課人員抵達現場並完成檢測後,判定粉末內並無金屬化學、生物或輻射物質,不具爆炸危險,並初步確認該粉末為麵粉。
在10月7日及8日期間,警方再收到多名市民的報案,當中包括該集團將軍澳分店一帶的居民、商舖員工以及餐廳合夥人,此等人士均稱收到同類型信件。經同一檢驗程序,粉末同樣證實為麵粉。
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涉事餐飲集團與觀塘的一間裝修公司存有金錢糾紛,該批恐嚇信正是由裝修公司負責人策劃的非法催債手段。
拘捕及證物
10月9日,警方於該裝修公司辦公室進行埋伏,拘捕兩名男負責人及一名女職員,年齡介乎45至65歲,涉嫌「刑事恐嚇」。此次行動中,警方共取得郵票、信封、影印機及電腦等證物。涉案信件會進行進一步法證檢測,另外3名被捕者獲准保釋候查。
該餐飲集團旗下共有超過10間分店。該裝修公司此前已承接該集團旗下不少於兩間分店——即收信分店——的裝修工作,工程金額逾100萬元。
警方立場
油尖警區刑事調查(一)總督察李祈晉稱,警方相信被捕人士為追討欠款,寄出相關信件以施加壓力、製造公眾恐慌。目前案件調查仍在進行,警方不排除之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按照《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第24條規定,刑事恐嚇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罚為監禁5年。警方呼籲市民注意,不論屬幕後指使、前線執行,還是協助催債,皆構成嚴重違法行為,市民應以合法方式維護自身權益。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