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委員會最終報告今(29日)發布,直指大埔宏福苑火災背後,真正令人憂心的不是某一次巡查失誤,而是一整套監管文化:缺乏危機意識,過度倚賴「榮譽制度」。報告指出,正是呢種做法,令涉及樓宇、勞工及消防安全的多個政府部門,長期對宏福苑的火患風險視如無睹。

「榮譽制度」點樣失效

報告將宏福苑的問題歸因於監管部門「缺乏危機意識」同「過度倚賴榮譽制度」。在一個健全的公共安全監管架構內,風險評估、強制巡查與投訴跟進,應由制度層面提供保障,而非依賴被監管對象的「自覺」。當一個體系把安全責任主要交回當事人自願承擔,任何一次失責都可以被合理化,任何一次投訴都可以被視作例行公事。

報告同時點名四個政府部門,指出各部門均對宏福苑火患風險的跟進不負其責;其中勞工處被指應承擔的責任最輕。

個別失職還是制度性失責

這份報告最關鍵之處,在於將宏福苑火災由「個別部門失職」上提至「制度性文化」問題。四個部門被同時點名,代表調查委員會不接受將事件歸因於某位官員或某一次失誤。當四個各有職權的部門在同一宗風險上全部失靈,問題就不僅是人手配置,不是個別態度,而是整個監管流程缺少強制性、缺少獨立覆核、缺少對居民投訴的回應機制。

獨立調查委員會揭宏福苑火患多年無人理:過度倚賴「榮譽制度」 圖片:WiNG/CC BY-SA 3.0/Wikimedia Commons

「榮譽制度」在低風險、單點事務上或有其簡便。但面對樓宇安全這類涉及大量居住者、累積多年風險的事務,它從來不應該成為監管部門的唯一機制。

問責不應該止於報告

一份委員會報告若只停留在「指認」,對未來零意義。真正的問責,在於後續有否跟進:點名四個部門後,相關流程、人手配置、監督機製作何改變;宏福苑與其他類近舊樓的火患,有否被強制性跟進。這些才是公眾要問的。

報告由法官主理的獨立委員會撰寫,是對這宗數十年來死傷最慘重火災的最權威交代。但交代不等於止息。問責要繼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