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日)適逢「新鴻基地產香港單車節」,主辦方及警方自清晨起已封閉青馬大橋、汀九橋及尖沙咀多條主要幹道,供參賽者競逐。唯並非所有公路均開放予單車行駛。

社交平台上流傳兩張相片,顯示屯門公路路肩出現「共享單車奇景」。兩名身穿淺色便服、戴鴨舌帽的人士,各騎一輛天藍色共享單車,一前一後沿路肩往九龍方向前行;其前方數十米處停泊一輛警車,傳聞疑為接獲報案後趕抵截查。

單單是「共享單車」與「屯門公路」的組合,已足以讓人停下來看兩眼。加上恰逢單車節當日,相片流傳後立刻引起網民熱議,留言滿是調侃:「今日單車節喎,響應單車節,唔係唔踩啊?」、「佢哋梗係以為今日單車節,全港公路都可以任踩啦!」。亦有留言較清醒地指出:「單車的確係可以行巴士線嘅,不過單車正常來講係唔可以喺快速公路上行走!」

事實亦如此。屯門公路屬「快速公路」,根據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規例》,任何人無合理辯解以單車進入快速公路,即屬犯罪;首次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再次定罪則可處罰款1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

騎共享單車上高速公路,無論是否出於對「單車節」的誤解,都既冒犯條文,更將自身安全置之不理。快速公路車速高、路幅闊,一旦出事,後果不堪設想。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