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民間記者會原訂於2025年12月由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召開,惟他當日遭到警方國安處約談。王岸然其後遭到起訴,控罪包括透過YouTube影片披露上述會面內容而構成妨害調查罪,以及發布30條具煽動性質影片。本案審訊於週一(26日)在區院進入第十一日。
由於沒有律師代理,王岸然於辯方律師席上自行應訊。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及署理高級檢控官楊澄擔任控方代表;案件則由區院法官張潔宜主審。
就控方案情中的31條YouTube影片作供,王岸然稱其中30條被指為煽動影片,1條涉及披露國安調查,另有2條同時涉及煽動及披露國安調查。
自行辯護:小心避免跨越法律界線
王岸然稱,自己一直小心避免跨越法律界線,並經常審視應該如何劃定這條界線。他舉例,自己從未呼籲杯葛選舉,僅稱個人不會投票,「你可以話我利用我嘅知識,踩住紅線條邊嚟行」。
他稱,以合法途徑改變政策而鼓動他人,屬於合規的辯護;縱然控方指其煽動杯葛選舉,但不投票本身屬合法行為,故有關言論並不違法。
就片中形容立法會選舉候選人「大家都知係垃圾啦」,王岸然解釋此僅屬其個人意見,「無責任一定要唱好㗎嘛」。他補充,該言論所指者為宏福苑火災發生後,沒有任何候選人就此事發聲,僅有已退任議員曾就火災發表評論。
至於涉及披露國安調查的影片,王岸然歸納,他在片中談及向國安警員講述宏福苑火災民間記者會,他打算提及法律議題,並曾考慮是否繼續召開記者會;他認為該段內容「呢度都冇提」相關事項。
審訊週二續。
公民就公共事件公開表達,點樣會走到刑事被控?呢個案件的核心,在於公民批評公共事務、披露與官方會面內容,點樣會成刑事風險。報道法庭,是為保留紀錄、保存問責;審理仍在進行,結果未定,本院將繼續跟進。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