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糾紛三層機制明年推行 區議員調解居首層
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出設立處理大廈管理糾紛的三層機制,計劃明年正式推行。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10日)在一個電台節目解釋機制細節,強調當局「高度重視大廈管理問題」,期望新機制能「營造良好的大廈管理氛圍」。
三層如何運作
據其介紹,機制按爭議處理的進展分層:第一層由區議員擔任調解角色,憑經驗及地區網絡,主動安排居民、業主法團或管理公司面對面開會,處理如屋苑鐵閘關閉時間等具體事項。若爭議無法在第一層解決,個案將轉介至第二層,即民政總署現有的三個義務專業調解計劃,由專業人員介入處理;專業調解仍未能化解矛盾,最終交由土地審裁處等法庭途徑作司法裁決。
區議員提供培訓
麥美娟又指,現行不少大廈管理爭議源於鄰里初期意見分歧、各不相讓,原本可以妥善處理的問題,最終演變成須交由土地審裁處處理,令各方付出更多時間和金錢。她並強調,處理大維修問題時業主、法團與顧問之間須理性討論,否則「不法商人有機可乘」。
針對區議員的調解能力,麥美娟稱當局會為其提供着重調解技巧的培訓,令其能「名正言順」、更有技巧地協助街坊,並引述「不少區議員反映是好的安排」;她亦指政府現行設有義務法律服務,可作法團召開會議時需要律師提供專業意見的後盾。
評論
對業主與住户而言,三層機制的成效,關鍵正在第一層能否真正「跟得到底」:區議員有否時間、資源與實際權力去安排會議、監督法團與管理公司,並在爭議初起時及早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