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甯漢豪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質詢,透露過去五年共有十六間承建商的工地安全表現,在季度表現評核報告中獲評「欠佳」或「極差」,其中評「欠佳」的一間,評「極差」的有十五間。

甯漢豪稱,政府審視工務工程合約標書時,除投標價格外,工地安全相關項目的評分約佔技術評分的三成。她指,如承建商工地安全表現未如理想,政府除要求立即改善,亦會按不同評核範疇反映在季度表現評核得分;情況嚴重者,可被暫停投標資格,或從認可名冊除名。

甯漢豪又說,現行制度可有效地把高風險及管治不善的工程合約篩選出來,以便及早介入並跟進改善。工務部門和房屋委員會透過恆常巡查、安全稽核及突擊檢查,對承建商的安全管理系統、風險管控措施和實際執行狀況作出評估,評分時不會只看意外宗數。兩部門另設有警示機制,當意外率或意外宗數超出指標,會對承建商作出跟進,並在需要時主動配合勞工處調查。

政府補充,過去數年一直加強預防工作,運用創新科技改善工地的風險辨識與管控水平,其下包括推動「安全智慧工地」系統,及早察覺不安全行為及潛在風險。房委會透過合約規定,把「安全智慧工地」系統收集到的安全數據匯聚至「AI+智築目」平台,以加強對承建商安全表現的監察,並提升前線工程人員的安全意識。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