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日審訊

星期二(3日),蔡天鳳疑遭殺害碎屍案踏入第29日審訊。控方繼續向法庭播放閉路電視片段,逐步呈現蔡天鳳遇害當晚及翌日,三名被告鄺港智、鄺球與鄺港傑的行蹤。

案發當晚:三名被告各自回返住所

控方播放的片段顯示,蔡天鳳於2月21日遇害當晚,鄺球與鄺港傑乘車返回龍尾村單位,車輛通宵泊於單位外。

同一時間,鄺港智與李瑞香則處於加多利山單位。片段中,李瑞香向鄺港智提及「有冇車嚟接你?」「快啲快啲,可能會下一部即刻嚟㗎,死喇、我好驚呀」。

翌日朝早,鄺港傑短暫回返住所後再次出門。控方指,他外出送蔡天鳳的子女上學。

2月23日:鄺球購買手鋸

控方再播放2月23日的閉路電視片段。畫面顯示下午2時14分,鄺球駕駛車牌號碼VY9157的七人車,停泊於深水埗一處停車場,下車到舖購買手鋸。

該店舖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鄺球手執3個手鋸到收銀處付款。控方指,隨後鄺球將載有手鋸的膠袋帶回七人車並離開。

當天4時3分,鄺球駕車返回龍尾村單位,下車時仍拿着同一膠袋,隨即步入單位。控方再播放當晚7時許的片段,指鄺球手執一袋物品步行離開單位。

2月24日,凱旋門的閉路電視片段則顯示鄺港智離開大堂。

辯方盤問:質疑口供未載明樣本編號

代表鄺港智的大律師安華暉,盤問證物警員吳太盛。安華暉引述吳的口供,指吳提及就蔡天鳳之母張燕花的口腔拭子採樣過程作了詳細記錄,包括為樣本編上編號。

安華暉以此質疑口供中未載明相關口水樣本的編號。

審訊持續進行

本案審訊已持續近一個月。控方透過播放閉路電視片段,呈現三名被告案發當晚及隨後的行蹤。

審訊持續進行中。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