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
10月14日,立法會就「共建健康活力香港,貢獻『健康中國』建設」議案進行辯論,倡議「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立法會議員范凱傑撰文認為,健康從來不只關乎醫院和診所,住屋、就業、家庭以至社會制度都影響市民身心;他建議再進一步,在健康融入政策的同時,亦應讓法治融入健康。
預防:源頭應對法律範疇問題
范凱傑表示,他於社區提供法律諮詢及調解服務期間,發現不少市民長期受失眠及焦慮困擾,其病因並非生理因素,而源於債務、租務、勞資或家庭糾紛;若源頭問題未能解決,患者將不斷重複求醫,令醫療資源持續被耗用。
他提及近年醫學界提倡「社會處方」,除開藥外亦將病人轉介到社區活動或支援服務。其實本地已出現相近的實踐:2023年,香港青年協會率先成為「全球社會處方聯盟」的成員,為有需要的青年策劃社交及體育等無藥物療程活動;同時,團結香港基金亦著力培訓「社區連結員」,協助受孤獨及焦慮影響的長者銜接社區支援。惟目前社會處方多集中於社交、體育康樂與社區扶助等範疇,對法律範疇的關注尚屬不足。
他援引外國做法,指1993年美國波士頓醫療中心兒科醫生祖克曼(Barry Zuckerman)發現不少兒童反覆患病源於法律問題,遂創立首個「醫療法律夥伴」計劃,讓醫護在診症時識別病人的法律需要並轉介團隊律師。他建議政府分三步推進:先於地區康健中心試行培訓醫護及社工識別法律需要;繼而與免費法律諮詢及社區調解服務建立轉介機制;最後檢討成效再決定是否全面推廣。他並強調引入法律支援並非鼓勵興訟,不少鄰里、租務及家事糾紛透過調解即可及早化解。
化解:運用調解應對醫療糾紛
針對醫療爭議,他引述醫務委員會數據,指2000年至2025年間處理逾8,700宗投訴,由接獲至完結平均需時27個月。他提倡醫務衞生局同律政司法局探討於現行專業操守程序之外,另設一套專門處理醫療爭議的調解機制;前者的紀律審訊與後者在溝通及賠償方面的調處應互相配合、互補。
跨境:健全跨法域爭議處理機制
他提到,隨「港澳藥械通」政策推展,使用跨境醫療病歷互換服務的人數已超過44,000人,反映跨境求醫趨勢不斷擴大。在處理醫療爭議方面,他建議特区政府充分利用「粵港澳大灣區調解平台」,探討將相關案件納入範圍,如編製大灣區醫療調解員名冊。
就總結而言,范凱傑認為構築健康香港不應限於增加醫療設施與人手,更應將法律支援納入社區醫療體系、為醫患糾紛提供調解途徑,以及為跨境醫療建立跨法域爭議處理框架,以此體現以法治保障健康的構思。
上述意見屬范凱傑個人觀點。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