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立法會林筱魯議員關於新界小型屋宇(丁屋)數目的提問,書面答覆今日(十月七日)交代,政府現時沒有計劃檢討有關政策,並指終審法院於二〇二一年已確認其合法合憲;惟政策的父系男性資格限制,與城鄉共融及北都發展下的平等訴求,仍然構成未解決的張力。

丁屋數據:三項統計皆無備存

就舊屋地(集體政府租契中登記為屋地的新界土地)上建成住屋及未有建設的土地數目,答覆指地政總署並無備存相關統計。就已補地價或無需補地價而可在市場自由轉讓的丁屋數目、已分契的整幢丁屋及涉及的分拆單位數目,答覆同樣指地政總署及土地註冊處並無備存。

有數據的部分,答覆交代:由小型屋宇政策實施至二〇二六年六月底,地政總署共批出41,453宗小型屋宇完工證申請,同期共批准15,612宗撤銷轉讓限制的個案。

「沒有計劃檢討」

面對「會否全面檢討新界村屋發展政策及規管制度」之問,答覆直言「現時沒有計劃檢討有關政策」。理由有三:政策自一九七二年起實施,有歷史背景;經已實施多年;終審法院於二〇二一年就小型屋宇政策司法覆核案件作出裁決,確認免費建屋牌照、私人協約及換地安排均屬《基本法》第40條所保障的新界原居民合法傳統權益。

性別限制:爭議未消

值得留意的是,政策資格條件為「年滿十八歲、父系源自一八九八年時為新界認可鄉村居民的男性原居村民」,即只有父系男性原居村民可申請,一生一次。這將新界原居民中的女性,以及母系或非原居出身的子女,一併排除在外,是過去多年社會討論爭議的焦點。

答覆以終審法院裁決及歷史背景,為政策定性為「合法合憲」,但未就性別限制本身的憲法挑戰作進一步回應。

北都發展下如何自處

答覆同時強調,城鄉共融是北部都會區發展重點之一,並列舉一系列措施:活化特色鄉村建築、設立鄉村文化徑、預留休憩用地及舉辦傳統節慶、改善鄉村排污及基礎建設、在先導地區容許全棟新界豁免管制屋宇改裝成食肆、零售或旅館、善用農地,以及成立「北都城鄉共融基金」。

政府已宣佈成立二億元「北都城鄉共融基金」,明年接受申請並批出首批項目;並將於今年內公佈《北都推動城鄉共融指引》,明年推出「新田時光步道」作為首個重點項目。答覆指「小型屋宇政策並無阻礙這些措施的推展」。

問責空間:把「不檢討」交代清楚

本欄立場:一個以「父系男性」為起點、排除近半人口的政策,被官方以「合法合憲」四字帶過,而不就性別平等作任何正面回應,本身就是需要市民盯緊的問責空間。北都要「城鄉共融」,融的不該只是空間,還有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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