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歲時任註冊電工陳國威,協助申請人虛報工作經驗、串謀詐騙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發出註冊電工牌照,申請期間收取對方15,000元。被告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今(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兩個月。裁判官陳慧敏判刑時以監禁三個月為起點,考慮被告認罪後,減刑至入獄兩個月。同案49歲申請人同被控串謀詐騙,案件押後至11月19日答辯。

案情:友人介紹尋求協助,虛簽四年受僱證明

廉署指,一名49歲男子於2021年中向機電署申請「電工A牌」,但署方指其證明不齊全,要求補交工作經驗證明。申請人隨即在友人介紹下尋求陳國威協助。

陳國威時為金諾燈光音響工程有限公司註冊電工,未獲授權卻以公司名義簽發證明,虛假聲明申請人於2011年9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受僱於金諾,並受其監督。申請人憑此補充文件最終獲批「電工A牌」,而陳國威於期間從對方收取共15,000元。

廉署早前接獲涉及註冊電工牌照申請的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調查後發現金諾從未僱用該申請人,陳國威亦從未獲授權發出有關證明。

同類案件:廉署另起訴青葉設計東主

廉署另於上週五(9日)起訴一名53歲設計工程公司東主,控告其涉嫌與另一名申請人串謀詐騙機電署發出「電工A牌」,案件於今明(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訊。

被告賀志兵(53歲)為青葉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獨資經營者,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違反普通法。控罪指,其於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間,虛假表示該申請人於2016年11月至2023年11月期間受僱於青葉,負責安裝及維修工作,藉此誘使機電署向該申請人核准並發出「電工A牌」。

防貪建議已獲落實

廉署早前已就電業承辦商及工程人員的註冊和監管程序,向機電署提出防貪建議。署方已落實相關建議,並注銷涉案申請人的相關註冊牌照。

註冊電工牌照關乎電力工程的安全質素,以虛假工作經驗矇混過關者,一旦進入行業,所承擔的風險由整座社區承擔。專業牌照制度的把關,本不容以金錢或人情打折扣。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