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調查發現,至少78幢私人樓宇及2個公共屋邨的電梯,均出現消防安全組件缺失的情況。機電工程署主任星期六發函,指令所有電梯承建商,覆查過去十年所裝設的電梯門(landing doors)之設計與建造。

發函的由頭,是部門早前對電梯承建商 Taizoom Elevator 展開檢查,結果發現其承造工程存在「嚴重缺陷」(serious deficiencies)。政府調查同時指出,上述樓宇的電梯均出現消防安全零件缺失。

這次指令的範圍值得留意:其對象並非單一承建商,而是「所有」電梯承建商,就過去十年的裝設記錄逐一覆查。這相當於政府就過去十年的電梯建造質素,對整個行業展開一次全面自查。

由問責角度看,過去十年安裝的電梯門中,有78幢私樓及2個屋邨被發現缺失消防安全零件,涉及樓宇消防安全的核心。發現缺陷後,政府選擇對全行業下達覆查指令,而非只追究單一承建商。承建商與政府各自在樓宇安全上的責任,以及如何防止類似缺陷再次出現,是公眾關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