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週四就香港首個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展開審議。
勞聯立法會議員黃宏發要求政府將醫療券的使用範圍擴展至更多大灣區內有港人居住的省市。他説:「在確保醫療質量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港人較多聚居的地區。」他又建議放寬醫療券使用範圍,涵蓋結腸鏡、胃鏡等低風險醫學檢查項目。
政團界別立法會議員蘇偉豪提出,特區政府應向中央及省市級政府爭取擴大針對港資企業在大灣區的優惠政策,以提升香港對外資企業的吸引力。
工商界立法會議員樑子賢則表態支持政府研究在哈薩克設立經貿辦的可能性。他指,哈薩克已與內地及大灣區建立穩固的合作基礎;「若香港能以其獨特的制度優勢和專業經驗進入市場,便可與內地形成強大協同,開闢新的經貿戰場。」
值得留意的是,三位議員的發言看似多元,背後卻是同一個前提:香港的制度空間與政策自主,已須透過「爭取」與「研究」兩個詞語方能體現。大灣區融合的議程,始終以中央確定的方向為依歸;議員們能做的,是在既定框架內就個別細項提出技術性建議。醫療券使用範圍的擴展、企業優惠政策的擴大,抑或海外經貿佈局的拓展,皆屬「融合」框架下的微調,而非對制度方向本身的質疑或另擇。
這正是大灣區融合話語的核心張力:「融合」預設了兩個體系的匯流,但在《基本法》的框架下,香港的獨特製度是否會被漸進消磨,至今仍未有制度性的保障答案。議員們的「爭取」與「研究」,恰恰反映了一個事實——在融合敍事主導的政綱中,港人作為主體的能動性,始終受限於中央所訂的軌道。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