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就醫委會對醫生的罰則作出改革,倡設四級處分機制,並取消現行緩刑。醫委會就此提交意見書,建議保留緩刑。

醫委會主席鄧惠瓊指出,有市民以為緩刑等同「不用罰」,但被裁定專業失當的醫生,所受處分已「好嚴重」,亦不會獲發良好聲譽證明書。她認為可考慮四級處分制與緩刑並存。

她另指出,政府提出的「有條件執業」罰則,與現行緩刑做法類似,希望政府就「有條件執業」字眼的立法原意作更明確的解釋。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