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於最新施政報告中宣佈,政府將把現行的表演藝術資助機制,改為以「表現」(merit)及「商業回報」為基礎的非永久性制度。

對是次調整,業界專家表態認為,成熟的表演藝術機構應減少對公帛的依賴,為新興的表演藝術機構騰出資源與空間。

是項機制涉及本港於音樂、舞蹈及戲劇範疇的九間獲指定主要表演藝術機構,部分藝團管理層就經濟下行(economic downturn)對產業的影響作出回應。

藝術機構的創作價值,往往難以單一以商業數字衡量。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