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今日(十月五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就「促進產業和投資的優惠政策包」中的税務減免作出開場發言,介紹擬議優惠税制的重點。
目標產業與税務優惠
據二○二五年《施政報告》,政府會制訂優惠政策包,以吸引高增值產業及高潛力企業來港;政策包包括批地、資助或税務減免等多種政策工具。二○二六年《施政報告》進一步宣佈,政府將於今年年底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以設立優惠税制。
局方指,擬議優惠税制的目標,是吸引從事先進製造、創科研發、總部活動、物流和供應鏈管理及金融等重點產業的企業。除須進行符合規定的活動,及營運開支和全職僱員數目達到最低門檻外,企業的投資計劃及對香港經濟的實質貢獻等,如能滿足一定條件及水平,可獲批百分之五或半税(即對法團而言為百分之八點二五)的特惠税率,合資格年期最長為五年。
審批機制:督導委員會
局方稱,擬議優惠税制「具有高度選擇性」,將透過嚴格審批機制甄選具備相關條件及發展潛力的企業。新落户香港的企業,以及已在港有業務的企業,均可經投資推廣署及引進重點企業辦公室,提交其在港商業計劃,提出申請。
由財政司司長領導的「吸引產業和投資優惠政策督導委員會」負責審批申請,在相關政策局及部門協助下,全盤審視企業的規模、性質及商業計劃等。督導委員會會就開支金額及全職僱員數目,為獲批企業訂立要求,並按個別情況施加額外條件。
與現有税制的關係及時間表
局方表示,擬議優惠税制與現有的行業特定優惠税制互為補足;現行為金融、海運、航空等多個領域企業提供的税務優惠保留不變,所有符合資格企業賺取的收入,均可繼續享受特惠税率或獲豁免繳付利得税,無須事先批核。
政府計劃於十二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修訂《税務條例》(第112章),以期在2027/28課税年度落實擬議優惠税制。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常任秘書長(庫務)黎志華隨後介紹運作安排及修訂《税務條例》的建議。
評論: 優惠税制涉及税負與公共財政的資源分配,是檢視政府問責的時刻。今日發言未交代「對香港經濟的實質貢獻」等「一定條件及水平」的具體標準,亦未就政策對公共財政的影響作出任何量化交代。立法會審議修訂條例草案時,應要求政府交代審批標準、受惠安排及財政影響,確保税務資源的分配向公眾交代。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