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撰文,就宏福苑獨立委員會調查報告表明立場。他直言,調查結果已印證,該場宏福苑五級火,並非天災,而是一宗人為災難——防火缺陷、集團圍標、偷工減料、監管失效,環環相扣。
張炳良指,宏福苑大火背後,是雙重製度失敗。其一,是官僚系統的「平庸之惡」;其二,是專業界別的誠信失落,乃至失責與欺詐。他直言,「這樣下去,尋租逐利,禮崩樂壞,什麼『由治及興』、『説好香港故事』皆是徒然。」他認同必須徹底改革。
呢段話值得細味。當樓宇安全要靠「説故事」去包裝,而不是靠問責去修補,所謂治理,便只是留在口頭。
「過來人」回首:任局長期間常備請辭之念
張炳良説,政治問責,是即使未達違法程度,仍引咎辭職以示負責的制度,屬公認的政治倫理。他指自己作為前局長「過來人」深有體會,當年時刻處於救火狀態,常有按情勢請辭的準備。
高官問責制由前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引入。張炳良引述董當時的説法:「特區政府的主要官員可以回應社會訴求,為自己的施政成敗負起責任,甚至在需要時辭職下台。」
不過他指,制度發展下來,政府未有建立清晰的政治問責倫理;英治延續的官本位文化仍根深柢固,過往連公開道歉也顯得十分猶豫拘𧫴,憂無意中承認法律責任,或影響部門同事士氣。張稱,《道歉條例》於2017年通過後,「或許現時已較為放開」。
談到一國兩制下的去留問題,他稱「政治歸政治」,並無量化標準,考驗行政長官的政治倫理觀念、判斷民情與政治的智慧,以及中央如何取捨定斷,並非單由涉事官員或行政長官決定,「惟有時現實就是如此」。
報告寫到邊,問責做到邊?
調查報告已經點名「人為災難」,但報告列明的防火缺陷、圍標、偷工減料、監管失效,究竟哪一項已有人負責、哪一項仍只是報告當中的文字?這是市民真正想看到的答案,而不是「説好香港故事」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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