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去168條人命的宏福苑大火,相隔近一年終有問責結果。李家超稱火災不涉局長個人犯錯,惟屬房屋局管轄範圍,何永賢應承擔政治責任;國務院3日已正式免其職務。

問責結果落地:國務院正式免職,黃偉綸暫代

大埔宏福苑那場奪走168條人命的五級大火,相隔近一年,終有問責結果。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於上週三(28日)向行政長官李家超請辭,李家超翌日(29日)宣佈接受其請辭,辭職自當日起生效;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獲委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

國務院3日根據李家超的建議,依照《基本法》有關規定,決定即日起免去何永賢的房屋局局長職務。何永賢1992年入職政府,2020年起擔任建築署署長,2022年被委任為房屋局局長。

「不涉局長個人犯錯」,但屬管轄範圍

李家超的交代中,已經交代了問責的基礎:「考慮到大火發生在宏福苑,是房屋局轄下房屋署獨立審查組的負責管轄範圍,雖然火災並不涉及房屋局局長個人犯錯,房屋局局長應承擔政治責任。」

這句話,就是今次問責制度的全部邏輯。168條人命,換來的是「不涉個人犯錯」,但因為火燒在房屋署管轄的公屋,局長便得走人。問責的起點,原來不是「有沒有人做錯事」,而是「這件事歸邊個管」。

成績列舉與祝願:離任聲明式的交代

免職消息公佈後,李家超發文列舉何永賢在任期間的成績,包括興建約30,000個簡約公屋單位、公屋綜合輪候時間由6.1年縮短至4.8年、有效打擊濫用公屋,以及制定《簡樸房條例》有序取締住宅樓宇劣質劏房等。

「她今日正式離任,我祝願她事事順遂,生活健康。」——這是一段離任聲明式的交代,語氣温和,沒有任何針對。

社媒刪職銜:另一個訊號

另一邊,何永賢近日已在不同社交網頁刪去房屋局局長的中英文職銜。離任之後,官職歸零,這個動作本身不值評論,但放在宏福苑的脈絡下,又添一分冷。

問責有牙?

本站長期關注權力問責有沒有牙。「政治責任」四個字,在制度上究竟是實質問責,還是政治擋箭牌,是今次事件最核心的問題。

李家超講明「不涉局長個人犯錯」,問責便只到「管轄範圍」為止。但168條人命,不該只換一個「歸邊個管」的答案。火燒在公屋,問責止於局長,其後的房屋署長線管理、安全標準、監察機制有無問題,亦無人答。

「政治責任」同實際問責之間的距離,就寫在這裡。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