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刊出,點名批評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履職不力。報告指,倘若有關部門恪守職責,本可在火警發生前糾正私營各方的不當行為,相關部門應為大火造成的大量傷亡負上部分責任。

ICU被指責任較大

報告以過百段篇幅指出ICU及屋宇署存在六大問題,包括過於依賴建築專業人士、缺乏危機意識、監管鬆散等。報告明言「ICU責任較大」,批評其監管「鬆散令人不安」。

報告並點名一名ICU高級屋宇保養測量師,在報告中被提及49次。報告指,該測量師巡查宏福苑時曾見大量發泡膠,向承建商宏業表達關注後沒有留下書面紀錄;隨後ICU收到大量照片顯示發泡膠封窗,但未有留意。該測量師稱其後沒有再獲投訴,故沒有採取行動。報告質疑此説法,並指ICU曾向投訴人堅稱規例無要求臨時物料須阻燃,「沒再接獲投訴,是ICU造成的」。

180宗投訴「互相推諉」

報告附件列出180宗由業主、業主立案法團等向ICU、屋宇署、消防處、勞工處提出的投訴及查詢,日期橫跨三年,由2022年5月7日至2025年11月21日。報告指,政府部門處理這些投訴時「互相推諉,其後不了了之」。

獨立委員會點名四部門:ICU責任較大 監管「鬆散令人不安」 圖片:政府新聞公報

其中,ICU曾就使用發泡膠板的投訴,建議1823團隊請日後查詢人直接聯絡法團、物業管理公司、承建商。

消防處、勞工處「極不理想」

報告批評消防處及勞工處在監管消防裝置和處理地盤吸煙投訴方面「極不理想」。

委員會結論認為,宏福苑災難反映長久以來的規管缺失和執法態度鬆懈,政府沒有管制樓宇維修工程的施工,「實屬遺憾」。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