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後,政府推行一系列樓宇安全改革措施。經民聯今(4日)發表樓宇安全改革建議,主要內容包括:總承建商需為地盤質素問題負責任,以及規定大屋苑的大規模維修須分批展開。
就宏福苑業權問題,前運房局長張炳良撰文表示,憂慮若透過立法「強購」宏福苑業權,易引致政府剝奪私有產業先例的疑慮;他呼籲當局公佈驗樓報告,令居民釋除疑慮。
經民聯陳祖恒認為,政府就樓宇安全改革已作全面思考。工程界卜國明則認為,相關立法有助避免司法覆核,認同條文可註明「特事特辦」,並表示留待政府考慮社會意見。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