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今日(十月七日)宣佈,接納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在2026/27年度上調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百分之二。薪酬調整追溯至今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就今次調整,政府將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批准。

薪常會以維護司法獨立為商議基礎

政府發言人指出,司法人員薪常會制訂今次薪酬調整建議時,秉持維護司法獨立的原則作為商議的基礎,並以平衡的方法考慮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二○○八年五月通過的「一籃子因素」,以及司法機構的立場。

「一籃子因素」涵蓋十二項:法官與私人執業律師在職責、工作條件及工作量方面的比較;司法機構招聘和挽留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情況;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及退休福利;其享有的福利和津貼;司法服務的特點,例如任期保障、聲望及崇高地位;禁止離職後再在香港私人執業的規定;海外的薪酬安排;生活費用的調整幅度;香港的整體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私營機構的薪酬水平及趨勢;以及以公營機構薪酬作為參考。

檢討報告及審批程序

由陳鎮仁擔任主席的司法人員薪常會,於今年八月三十一日向行政長官提交《2026年司法人員薪酬檢討報告》,報告已載於公務及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聯合秘書處網頁內。

今次調整最終須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