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推行土地業權註冊制度,並收緊土地查冊安排,日後查冊須符合公眾利益等「指明目的」,惟傳媒未獲豁免。

立法會今日就相關附例展開小組委員會審議。多名議員關注傳媒查冊空間,建議增設上訴機制,或將「傳媒報道」列為指明的查冊目的、設立傳媒白名單等選項,以便利查冊報道。

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規劃及地政)何珮玲在會上回應,查冊制度的目的是維持物業市場運作,並非便利偵查報道;傳媒如交齊所有所需資料,會獲得答覆。

她同時表示,由於沒有主體法例,制度沒有設上訴機制;如申請者對審批結果不滿,可透過司法覆核處理,並稱現行的審批時間安排屬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