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嘅個案發展到今時今日,係好典型嘅醫醫相衞,醫委會嘅不公不義盡顯其中。」
呢句説話出自黃先生。他妻子2013年疑因醫生處方不當而離世,醫委會原定紀律研訊於開庭前兩個月取消,案件其後決定不再處理。黃先生追了十三年,今年7月收到醫委會回覆,指他沒有提供新資料,故維持原有決定。他形容自己如今對結果「無能為力」。
調查:逾八成支持修例方向
雙非嬰兒腦癱案投訴拖延16年,把醫委會申訴個案積壓問題擺到台面上,成為促使《醫生註冊條例》修訂的引子。立法會現正審議相關修訂草案。
長期病患者關注醫療改革聯席於今年9月12日至10月4日,以網上問卷訪問194人,包括長期病患者54.1%、照顧者22.2%、一般市民23.7%;其中約22人(11.4%)曾向醫委會投訴。調查顯示,81.5%受訪者整體支持修例方向。多項具體建議的支持率介乎六成至八成,包括:要求持續進修(85.6%)、公開量刑指引(81.9%)、一致處理醫生刑事罪行停牌安排(81.9%)、容許有限度及特別註冊醫生參與義務工作(78.9%)、訂立四級處分(72.2%)、增加公醫及政府委任醫生代表(63.4%)、新增「指明醫護專業人員」為業外委員(63.4%)、減少醫生選舉委員(61.8%)、取消緩刑(60.9%)。
「醫醫相衞」未除 觀望者近半
不過,被問修訂是否已消除醫委會「醫醫相衞」觀感,只有35.1%受訪者表示認同,16.5%反對,近半(48.5%)持中立觀望態度。
就修例建議業外委員比例由25%增至31%,近兩成受訪者認為比例過低;該反對群組中,近九成(89.2%)認為比例應進一步提高至四成或以上。政府預計修訂後申訴平均處理時限可縮減至29個月,但逾七成(73.7%)受訪者認為仍屬過長,反映加快投訴處理是社會的強烈共識。
就修例建議以「指明組織選舉」取代現時「病人組織選舉」,逾四成受訪者(45.9%)同意,但亦有逾四成(43.3%)擔心最終會削弱病人為本的代表性。聯席代表彭鴻昌指出,關鍵在於「指明組織」的定義,必須訂立清晰公開的資格準則,以病人、家屬及照顧者自助組織為核心,部分受訪者更認為應排除大型社會服務及受政府資助機構,避免利益衝突。
黃先生:13年追討,等來一句「無新資料」
黃太2012年9月因持續低燒求醫,後被診斷為白血球指數超出正常水平及血管發炎,醫生處方抑制白血球藥物,但未有持續監察,致其白血球水平極低、感染巨細胞病毒,最終2013年1月離世。黃先生2013年向醫委會投訴,當時醫委會專家支持召開研訊,2015年11月獲通知翌年10月進行。但2016年8月,即聆訊兩個月前,研訊因涉事醫生提交兩名專家報告指其無錯而被取消,案件發還初步偵訊委員會後決定不再處理。
2023年1月,黃先生向死因庭索取相關資料,發現醫委會最初委任專家的報告,指涉事醫服用藥量不正確、不適合當時妻子的白血球指數。他遂去信醫委會,質疑為何不採納首份報告,反駁涉事醫生在陳述書「講大話」。今年7月,醫委會回覆指其未提供新資料,故不會重啟研訊。
彭鴻昌指,黃先生的個案反映,如醫委會缺乏公信力,不論投訴結果如何,都不能令投訴人信服。
聯席額外建議
聯席認為草案尚未完全消除「醫醫相衞」觀感,建議:明確訂明「指明組織」的資格及名單,確保病人及照顧者組織有充分代表性;逐步提高業外委員比例,以增加醫委會公信力;考慮將非禮或違反誠信罪行(如詐騙)同樣需於定罪即時除牌;修例不應取消業外人士擔任醫務調查組主席的彈性,並應在合適研訊委任業外人士擔任醫務審裁團主席,以增研訊公信力。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