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 歲小巴司機被控在香港仔危險駕駛小巴撞死一名婦人,事後更被查到攜有多種受管制毒藥,週五(23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准以 1 萬元保釋候訊。
危險駕駛撞死婦人
被告梁灶喜(69 歲,沒報稱職業)被控各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管有第 I 部毒藥」。
控罪指,被告於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香港仔漁光道(北行)近燈柱 15536,在道路上危險駕駛登記號碼 WM7332 的公共小巴,引致一名名叫吳玉珍的婦人死亡。
警署內查到大批受管制藥劑
控罪續指,被告同日在香港仔警署 4 號接見室內,並非按照《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的規定,管有毒藥表第 I 部所列的藥劑,包括內含昔多芬(Oxycontin)的 18 片及 6 片、2 塊碎片,內含茶鹼的 1 粒膠囊,內含右甲嗎喃的 1 片,內含羥嗪(Hydrocodone)的 6 片,內含甲芬那酸(Pernarc)的 6 片,以及再一批內含羥嗪的 6 片片劑。
報道指,被告在被帶往警署後,被查到身上攜有壯陽藥等多種藥物。
准保釋 押後候重組報告
提堂時被告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8 日再訊,以等候交通意外重組報告。
控方不反對被告繼續獲准擔保,法庭遂准被告以 1 萬元保釋,期間須遵守不得離港、不得駕駛及交出駕駛執照等限制。
案件編號為 ESCC2507/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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