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撥津助下非政府機構人手編制 社署指可靈活調配

立法會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刊載,陳文宜議員就「接受整筆撥款津助的非政府機構的人手編制」提出書面提問,關注人口高齡化、認知障礙症患者增加及有特殊教育需要兒童數目上升,是否已令相關服務的人手編制、督導人手比例及支援人手比例作出相應調整,以及現行撥款基準能否支持機構聘用足夠人手。

機構可靈活調配資源

答覆指出,在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社會福利署(社署)就個別服務協議單位訂定人手編制,包括不同職能及職級人員,以作計算津助撥款的參考。機構在符合《津貼及服務協議》及相關法定人手要求的前提下,可按其運作需要及人力資源政策,靈活調配資源及聘用人員,包括督導和支援人員,以達致所需的服務量及服務成效。

近年額外資源安排

答覆交代了近年的額外資源例子:

  • 自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起,向兒童之家提供額外資源,強化人手配置,加強對受託兒童的照顧及支援;
  • 於二○二六至二七年度,為嚴重及中度智障人士宿舍、長者地區中心、長者鄰舍中心及殘疾人士地區支援中心增撥資源,加強對服務使用者及照顧者的支援;
  • 由二○二六/二七學年起,提供額外撥款,為接受「到校學前康復服務」的有特殊需要兒童提供升小銜接及支援服務。

此外,社署於所有新津助服務單位的撥款基準上,額外提供經常津助額的百分之五作為行政津助,讓機構可靈活運用以加強管理、督導人手及配置支援人員。

五億元專項基金

答覆又指,社署於二○二四至二五年度設立五億元專項基金,協助機構應付發展需要。專項基金可運用於安排培訓項目、系統提升及加強資訊科技應用,以及資助機構安排員工參加內地交流團。

拆牆鬆綁與監察機制

社署自二○二五至二六年度開始推出多項「拆牆鬆綁」支援措施,包括放寬機構各項儲備的運用、精簡處理成本分攤的工作及多項工作流程、優化《服務協議》及服務質素標準,以提高機構的財務彈性及減省行政工作。

就監察方面,答覆指機構在靈活運用資源的同時,提供服務及運用津助資源必須嚴格符合《服務協議》及《社會福利服務整筆撥款津助手冊》的相關規定。社署會以不同方式,包括突擊評估探訪,密切檢視各項服務的運作情況及監察機構的表現和符規情況;如發現違規會立即要求改善,接獲投訴則會嚴肅處理,保障服務使用者福祉並確保公帑用得其所。

業界一直關注在整筆撥款制度下,人手編制、督導及支援比例能否切合實際服務需要,此類檢視與調整對公帑的合理運用至為關鍵。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