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一月太古城宏福苑(Wang Fuk Court)大火奪去168條人命,數千人失去家園。獨立調查委員會報告指,多部門在事前監管上疏失,而保安局局長唐仁忠(Chris Tang)所屬部門亦在受查之列。本週他多次被問及政治責任,回應引來廣泛關注。
「我唔重要」
唐仁忠星期五在記招上向公眾致歉,稱「行政長官已代表政府向受影響居民及社會各界致歉」,「我作為政府主要官員團隊之一員,亦向受影響居民及市民致歉」。
行政長官李家超(John Lee)週四亦宣佈,前房屋局局長 Winnie Ho 已因是次事件辭職,承擔政治責任。
然而,包括唐仁忠在內,共三位所屬部門被調查委員會批評有失職的高官仍留任。李家超表示,已要求相關高官竭力推行火災後之改革。
面對「有否考慮辭職」的提問,唐仁忠重申,李家超已作出政治決定,他的工作是跟隨改革大廈維修制度。他補充:「我不重要。」行政長官作為政府首長作出了決定,我們要跟隨。」「我不重要。」社會重要,香港重要,國家重要。」
一句「我唔重要」,表面是推卻個人名份,但細心聽,是將政治責任的歸屬由個人移開。問責制的核心,正是「事有責任人」——當調查報告明言部門失職,相關官員留任的理由,不該只是「上級決定」。此説法在市民中引起強烈爭議,亦引發對政治問責機制的進一步質疑。
圍標刑事化:加重刑罰至10年監禁
在同一記招上,唐仁忠宣佈政府計劃將工程圍標(bid-rigging)刑事化,並加重生刑罰。根據競爭條例修訂,違法者將面臨最高10年監禁及1,000萬港元罰款。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 Rasul Butt 表示,當局須與業界持分者充分討論,預計於四月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案。
唐仁忠並宣佈,警務處、廉政公署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將組成聯合專責組,促進跨部門情報共享及聯合作業。他指出,三機構過去各自獨立打擊圍標,聯合專責組將有助及早發現可疑非法活動及社團參與。官員將出席業主大會,收集圍標相關情報。
其他修訂包括將圍標列為《組織及殘酷罪行條例》下的指明罪行,使執法部門可凍結資產及要求提供資料。唐仁忠強調,聯合專責組將「利用現有資源,不涉額外資源」。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