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排灣邨今年4月傍晚,一名74歲婦人過馬路時,被一輛公共小巴撞倒墮地昏迷,送院後不治。
案件今日(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被控各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以及管有第I部毒藥兩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被告獲准保釋。
根據案情資料,涉案小巴司機被捕後,警方在警署搜出其持有壯陽藥等多種藥物。
一名長者過街時被撞倒喪生,背後所涉的駕駛狀態,正是司法追蹤的重點。行人過街安全,尤其在長者較多的屋邨,素來是交通議題中不宜忽視的一環。案件押後近兩個月再訊,本案後續走向,連線日報會繼續關注。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