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岸然案踏入第十日審訊:控罪核心涉披露警方約談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原名黃覺岸)的案件,於2026年10月23日(週五)在香港區院踏入第十日審訊。本案控罪包含透過YouTube影片披露警方會面內容,被檢方視為妨害調查;另有30條被控煽動性質的影片指控。案件由區院法官張潔宜主審,控方由律政司高級檢控官莊文欣及署理高級檢控官楊澄代表。

控罪脈絡:約談、披露與煽動指控

案情顯示,王岸然於2025年12月擬召開宏福苑火災民間記者會,當天遭警方國安處約談。其後,控方指控他透過YouTube影片披露該次會面內容,認為此舉構成妨害調查罪。除上述指控外,控方另就其YouTube頻道發佈的30條影片提出煽動罪指控。

審訊當日,王繼續就被指煽動的影片逐一作供。其中涉及評論宏福苑火災的5條影片,王在庭上強調,災後市民表達關注與提供支援,完全出於人性層面的自發關懷,背後不存在任何政治勢力動員。他更在陳述時情緒激動,一度哽咽,稱:「好多人話要做一啲嘢,點會係一個政治事件……唔係坐喺 office(辦公室)望住啲新聞,你就幻想有人搞緊革命。」

立法會選舉投票議題

同日審訊亦涉及多段談及2025年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的影片。其中包括王於11月16日發布的一段影片。王在庭上供稱,該片中他僅向觀眾表達自己不會投票的個人取態,並解釋如此決定的原因,並無呼籲或要求觀眾不要投票。他稱:「話畀人聽我唔投票,係無任何法律問題嘅……我都可以講。」

值得一提的是,王岸然在審訊期間沒有律師代表,選擇坐在辯方律師席自行應訊。

本案審訊將於下週一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