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歲政治評論人王諾音(筆名「王諾音」,本名黃國南)於週二在區域法院出庭作證,其審訊進入第12日。他因在兩段YouTube影片披露與國安警員的會面細節,被控違反《保障國家安全條例》(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Ordinance,SNSO,本地稱為第23條)的「披露調查」罪名。自辯的被告表示,他當時並不認為有調查正在進行。

事件始末

庭上陳述指,王諾音在去年底因就旺角福榮樓(Wong Fuk Court)火災事件預備舉行記者會,被國安警員帶往旺角警署(Mong Kok Police Station)會面。王諾音在庭上證實,影片確提及該次會面及他會見的警員,並描述了他們的年齡與外貌。但他表示,發布前已仔細考慮,判斷該次會面的目的只是阻止記者會舉行,而非調查。警員曾於會面中問他記者會預備講些甚麼,以及有否與任何組織合作;該記者會其後取消。他又稱,警員曾在會面中遞給一份保密協議,但他「基本上沒有看」。

被告抗辯:媒體已報道

面對控方提問,王諾音承認影片所述內容(包括他會見的人員及討論內容)超出了當時媒體已報道的範圍。但他辯稱,其被帶去見國安警員一事,媒體早已報導;既然相關事實已為公眾所知,他便不認為進一步描述構成「披露」。

同庭審訊中,王諾音在庭上播放了四段其YouTube頻道的評論影片,此四段不屬於控罪所列的30段。內容涉及旺角福榮樓火災、重建項目爭議,以及本地親中報章《大公報》就該屋邨建設撤除四篇調查報道一事。王諾音稱播放這些影片是想讓法庭看到其評論的全貌,並強調從未煽動公眾參與任何行動。

另涉洶勢罪

除披露調查指控外,王諾音另就去年一至十二月間上傳的30段評論影片,被控洶勢罪。庭訊於週三繼續。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