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十一月三日)正式推出「訂購法律科技服務資助計劃」(下文簡稱計劃),為《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的落實措施之一,由香港律師會及香港大律師公會負責管理,包括審批申請及發放資助。
受惠對象與資助上限
計劃涵蓋兩大對象:獨資經營或合夥人不超過五人的香港律師事務所,以及執業年資不超過七年的執業大律師。計劃按實報實銷方式運作,資助訂閲為期一年的指定法律科技服務,上限為兩萬港元。
供應商名單涵蓋十四間本地、內地及海外企業,服務包括法律研究、文件生成與草擬、業務流程管理、聆訊支援等。申請分四步:於名單內揀選供應商及取得書面報價;向所屬專業團體提交申請;取得書面獲批後正式訂購;提交訂購及付款證明,向團體申請發還費用。供應商須提供公開透明價目表,以及持續的技術支援與培訓。
官方講法
律政司副司長兼推動法律科技發展諮詢小組主席張國鈞博士表示,律政司去年已舉辦五場「法律科技圓桌會議」,廣泛聽取業界、學者及持份者意見。他指出,中小型律所佔全港整體約百分之八十八,年資七年以內的大律師約佔執業大律師三分之一,計劃旨在降低這群人的採用門檻。張國鈞又預告,香港法律科技節2026將於十一月四日至六日(香港法律週期間)舉行,指定供應商將參與展覽並在「灼見講台」環節作現場示範。
主編睇法
法律科技的普及在全球早已是大趋势,大型律所早已自费置办相关工具;真正被成本卡住的,是独资律师与新晋大律师。这笔两万港元,对大所而言只是按时收费的零头,但对一名须自费购置工具的独立执业律师而言,却可能是一笔不容忽视的开支。政府拨出公帑协助他们跨过这道门槛,方向没有错。
但要留意,两万一港元上限加一年期限,对一间确实想系统改造流程的中小所而言,只是刚够入门。更重要的是,要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服务中心的地位,单靠这笔补贴远远不够;人才、司法独立,以及与海外同行的实际接轨空间,才是真正底气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