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環境衞生署今日(11月6日)公佈,其「天羅行動」第三階段已經啟動,目標直指商場內食肆鼠患,並將巡查範圍擴大至商場內其他高風險位置及附近食物業處所,重點檢查垃圾收集、廚餘處理及相關設施的管理情況。

首兩階段戰績:196宗檢控

發言人指出,有關行動於今年九月三十日啟動,首兩個階段已針對超級市場、食肆、其他食物業處所及公眾街市展開專項巡查與執法工作,累計提出196宗檢控,發出法定「消除蟲鼠通知」合共297張,以及「規定食物業處所改善清潔狀況及維修通知」144張。

從時間表來看,大約五個星期內控196宗,平均每日超過三宗,執法密度不容低估。

第三階段:矛頭對準商場食肆

第三階段的目標為商場內食肆,並擴及場內其他高風險位置及附近食物業處所,重點檢查垃圾收集、廚餘處理及相關設施管理。署方將要求相關負責人優化及加快廢物處理程序、落實滅鼠措施、堵塞鼠洞以及清除老鼠藏匿處。

在執法方面,若發現食物業處所違反《食物業規例》或存在老鼠出沒情況,署方會依法採取嚴厲執法行動,包括向有關處所及商場發出法定通知和提出檢控;如情況嚴重且符合法定條件,可勒令封閉食物業處所,持續違規者更有機會被暫時吊銷或取消相關牌照。

吊銷牌照這個字眼,對生意微細的食肆而言,等同關張。

聯手物管業界,但成效未見

食環署同時表示,已加強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合作,透過該局向物業管理業界廣泛發放防治鼠患資訊,呼籲業界參照由該局與食環署合作制定的《住宅樓宇防治鼠患工作》良好作業指南,並嚴格執行各項防治措施。

發言人強調,維護社區環境衞生人人有責,食物業處所及商場物業管理必須負起店內及公共範圍的日常衞生和防鼠滅鼠責任,署方將持續跟進及覆查滅鼠工作成效。

話雖如此,196宗檢控的數字本身就是一個註腳:儘管有法定通知、有作業指南、有覆查機制,問題仍然持續出現,而且多到要分三階段專項執法。

真正值得問責的,從來不是單單揾食的食肆老闆,而是商場物管公司——食肆後巷的垃圾堆積、商場的公共範圍清潔,很多时候是管理方的責任範疇。將壓力全數壓於持牌食肆身上,同時對物管公司只是「呼籲嚴格執行」,這個權責分配是否有問題,值得持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