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公佈,從總經銷商莊記食品貿易公司出售及供應的綠豆水晶粉皮及其製品中抽取的兩個樣本,分別檢出含百萬分之六十九及六十一的脱氫醋酸鈉,不符合《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的規定。

涉事產品名稱為「莊記牌純綠豆水晶粉皮」,重量五百克,來源地為中國,兩個批次的生產日期分別為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及七月九日。

食安中心發言人表示,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脱氫醋酸鈉不準用於綠豆水晶粉皮,任何人士如售賣不符合防腐劑要求的食物即屬違法。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户,並指示將受影響的個別批次產品停售、下架及進行回收。發言人又提醒,業界如持有受影響批次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如有足夠證據,中心將提出檢控。

就健康風險,發言人指風險評估顯示,按兩樣本檢出的脱氫醋酸鈉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影響健康的風險不大。

中心已就事件通知業界,並表示會繼續跟進,採取適當跟進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按《食物內防腐劑規例》,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市民及業界可於辦公時間致電經銷商熱線3706 5528,查詢相關批次產品的回收事宜。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