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諮詢委員會(環諮會)今日(十月五日)討論《香港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一個五年規劃(2026—2030年)》(《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行政長官2026年施政報告》(《施政報告》)內有關環境保護及相關議題的主要施政措施,並一致支持有關策略和措施。

《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的五個約束性指標中,有四個與環境有關,包括碳強度、零碳能源佔比、微細懸浮粒子(PM2.5)平均濃度,以及全港地表水水質。環諮會表示欣悉有關安排,認為其展現了政府建設香港為綠色宜居城市、推進未來綠色轉型的決心。

環諮會主席查逸超教授表示,相信政府會根據《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及《施政報告》落實不同措施,持續推進香港綠色轉型、促進綠色創新,以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並為建設美麗中國、美麗香港,實現國家綠色轉型及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查逸超補充,環諮會會一如既往就各種環境議題向政府提供專業意見,推動落實可持續發展及綠色轉型,並會全力支持配合《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

評論

環諮會的表態一如既往「一致支持」。諮詢機構的職責是向政府提供專業意見,而「一致支持」的表態,與獨立審視之間,往往存在一道難以跨越的距離。當一個諮詢委員會的每一次表態都是清一色的支持,公眾便難以判斷:這些「專業意見」究竟是獨立審視後的意見,還是已知結果的背書?

「約束性指標」一詞值得細看。五個指標中四個掛鈎環境——碳強度、零碳能源佔比、PM2.5、地表水水質——對香港市民而言,這些並非抽象的數字。空氣質素、水質、能源結構,關乎每一個人的日常。這些指標最終能否達標、有否具體時間表及路徑,是公眾持續關注的問題。

環諮會既然自稱會「一如既往」提供專業意見,而《香港第一個五年規劃》已訂下具約束性的環境指標,那麼在往後的政策執行過程中,如何對照這些指標的進度、達標情況及脱節之處,便是檢視環諮會「專業意見」獨立性的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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