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重建局於2001年5月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成立,是進行、鼓勵、推廣及促進本港市區更新的法定機構。
當局經諮詢公眾後,於2001年11月公佈《市區重建策略》,為市建局工作提供整體政策指引。2008年7月,政府展開《市區重建策略》檢討,並於2011年2月公佈新修訂《策略》,確立「以人為先,地區為本,與民共議」的市區更新工作方針。
由2001年成立至2011年修訂,《市區重建策略》經歷了十餘年的演進,從最初為市建局提供政策指引,發展至確立以居民為核心的更新原則,反映出香港市區更新理念由量轉質的轉變。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