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安全中心(食安中心)今日(11月6日)公佈,在檢查相關日本進口食品批次時,發現兩箱於《食物安全命令》發出後在日本埼玉縣製造、加工及包裝的杏仁魚乾產品,有關進口商涉嫌違反該命令。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並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就事件通知日本有關當局;如有足夠證據,會向涉事進口商提出檢控。調查仍然繼續。
值得留意的是,《食物安全命令》涵蓋的禁運範圍遠不止一縣一地。根據該命令,凡源自日本東京、福島、茨城、宮城、千葉、群馬、栃木、新潟、長野及埼玉十個都/縣,並在2023年8月24日或之後收穫、製造、加工或包裝的活生、冷凍、冷藏、乾製或以其他方式保存的水產、海鹽,以及未經加工或經加工的海藻,一律禁止輸入香港及在香港境內供應。是次涉事產品正屬十個都/縣中之一的埼玉縣產品,且於禁令發出後製造。
這宗個案反映進口水產監察的持續重要性。食安中心透過例行檢查把不符合規定的批次截於市面之前,既保障市民健康,也為進口商劃下清晰的法律底線。相關調查正進行中。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