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新聞處近月批出一份涉及數百萬港元的外聘合約,招標公告要求「至少一名數碼媒體記者」,篇幅與表述惹起公眾爭議。新聞處稍早已解釋,指招標公告表述不清。
政府昨日刊憲作出更正,指由2023年至今年相關合約,列明中標的八方多媒體集團每年須提供4至6名記者,按此折算,人均每月支出約5.7萬至6.7萬元。
事件焦點在於公帑使用與招標程序的透明度。一份以公帑撥付的合約,要求範圍、人手配置及單價理應在招標階段清楚交代;出現誤導性表述,即使事後以勘誤補正,也難以完全撇清程序上的不足。
相關合約的完整條款、招標評標過程,以及政府如何就事件向公眾交代,仍有待進一步公開。
—— 連線日報主編 志遠




